来源:【青岛信网】
近日,据信网报道,快手短视频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可以记录生活、欣赏美景,甚至在家中感受各地风土人情。然而,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起诉了十几家使用“快手”字样的小微企业,指控它们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已有一些小微企业在法庭上败诉。
根据了解,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是快手APP、快手极速版APP、快手直播伴侣APP等手机软件的运营方。截至2022年9月7日,快手APP在安卓软件商店已达198亿次下载 安装记录,是备受关注的手机软件。近两年来,由于知名度的提升,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特别关注保护公司名称中的“快手”二字,对一些企业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主要以“不正当竞争纠纷”或“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
根据企查查的数据显示,目前有2319家企业名称或旗下产品中包含了“快手”字样。被告方的十几家企业涉及电商咨询、批发零售、搬家服务、农科推广、装饰装修、健康管理等行业,成立时间均晚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大部分企业已经更改了新的名称,部分企业直接注销。
在一场法庭辩论中,重庆快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展开了争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声称重庆快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快手”一词,意在依靠北京快手知名度和影响力,可能导致误导和混淆消费者对两家公司产品和关联关系的认识。而重庆快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则表示,其主要经营自热酸辣粉、重庆小面等产品,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并不重叠。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经审理发现,实际上重庆市快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包含了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业务,这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交叉重合,构成了同业竞争关系。除此之外,“快手”这一商标在社会上已经被公众广泛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订)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进行经营,并且引起他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重庆市快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限期更改名称,并且赔偿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20000元。
重庆市快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于之前的判决并未提出上诉,也没有按照判决缴纳赔偿金并将企业名称进行变更。因此,该企业目前在企查查上显示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并于2022年8月12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录。尽管信网尝试通过该企业公开的联系方式询问详情,但对方并未承认与重庆市快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关系,只是声称“打错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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